劳动纠纷法院下了判决书多久可以生效呢

时间:2023-11-20 作者:绍兴律师

在劳动争议判决后,一方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在二年内申请强制执行。申请执行的期间从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;判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,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;判决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,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九条
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。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、中断,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、中断的规定。前款规定的期间,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;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,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;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,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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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判决生效对于一审二审,以及刑事民事都有不同的规定;
2.如果是民事诉讼,一审判决后,当事人在十五日内未上诉的,判决即生效;二审判在法院宣判送达判决书后即生效;如果是刑事诉讼,一审判决后,当事人在十日内未上诉的,判决生效;二审判决的法院宣判后即生效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,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,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,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,从接到判决书、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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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纠纷法院下了判决书,若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,一般是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;若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,一般是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九条
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;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
第一百六十一条
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。
第一百七十六条
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,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。
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。
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,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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